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要点

王吉成

执业律师

认罪认罚从宽如何适用?量刑减让幅度多大?本文详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程序与实务要点。

引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了解该制度的适用要点,对于律师辩护和当事人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条件

(一)三个核心条件

条件说明
自愿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认可指控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签署具结书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适用案件范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不受案件性质和罪名的限制。

二、从宽的幅度

(一)一般从宽幅度

阶段从宽幅度(参考)
侦查阶段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审查起诉阶段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审判阶段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二)影响从宽幅度的因素

因素说明
认罪早晚越早认罪从宽幅度越大
退赃退赔积极退赃退赔可增加从宽幅度
赔偿谅解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犯罪性质轻罪从宽幅度通常大于重罪
前科情况初犯从宽幅度通常大于累犯

三、适用程序

(一)各阶段的具体操作

阶段操作内容
侦查阶段告知权利义务,记录认罪情况
审查起诉阶段听取意见,提出量刑建议
审判阶段审查自愿性,依法作出判决

(二)律师的作用

工作内容说明
法律咨询向当事人解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
见证具结在场见证具结书的签署
量刑协商与检察机关协商量刑建议
独立辩护即使当事人认罪认罚律师仍可独立辩护

四、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

(一)律师能否做无罪辩护

当事人认罪认罚后,辩护律师仍然可以做无罪辩护,但需要向当事人说明法律后果。

(二)两种策略的选择

策略适用情形
认罪认罚证据充分,争取从宽处理
无罪辩护证据不足或存在无罪事由
罪轻辩护对定罪无异议但对量刑有意见

五、量刑建议的审查

(一)量刑建议的类型

类型说明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确定的刑期
幅度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幅度

(二)法院对量刑建议的处理

情形处理方式
量刑建议适当一般应当采纳
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整
检察机关不调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六、辩护要点

(一)程序性辩护

辩护方向说明
非自愿认罪认罪认罚非出于自愿
未获得律师帮助签署具结书时无律师在场
未告知权利未充分告知法律后果
量刑建议不当量刑建议明显过重

(二)量刑辩护

辩护方向说明
争取更大从宽主张应当获得更大的从宽幅度
提出从轻情节提出未被认定的从轻处罚情节
量刑建议过高认为量刑建议超过了合理范围
适用缓刑建议适用缓刑

七、律师建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律师应当确保当事人是在充分了解法律后果后自愿选择认罪认罚。对于证据不足或存在无罪事由的案件,律师应当充分评估后给出专业建议,不能为了从宽而放弃无罪辩护的机会。

如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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