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袭警罪的认定与处罚标准

王吉成

执业律师

袭警罪如何认定?本文依据《刑法》第277条第5款,详解袭警罪的构成要件、暴力程度的认定、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及法定刑。

引言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维护社会秩序,其执法权威与生命健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近年来,暴力抗拒执法、袭击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执法权威、危及民警人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设立袭警罪,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专门加以规制。准确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暴力程度的认定标准以及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对于正确适用法律、保障执法权威与公民权利平衡至关重要。本文依据《刑法》相关规定,梳理袭警罪的认定规则。

一、袭警罪的法律依据

袭警罪由《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在此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对袭击民警的行为一般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单独设立袭警罪,体现了国家对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特殊保护,同时也通过明确的法定刑配置,为依法惩治袭警行为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法律依据。

项目内容
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设立时间《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施行
保护客体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与人身权利
立法目的保障依法执行职务

二、袭警罪的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理解犯罪对象需把握两个要点:一是身份要素,受害对象必须是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等;二是行为状态要素,警察必须处于”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状态,即执行职务具有合法性、处于执行过程之中。如果警察并非在执行职务,或者执行职务的程序、内容违法,则行为对象不符合本罪要件。

要素内容
身份要素人民警察
行为状态正在依法执行职务
合法性执行职务须合法
时点要求处于执行过程中

三、袭警罪的客观行为

袭警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暴力袭击”。所谓暴力袭击,是指对人民警察的人身实施突如其来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撕咬、踢打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任何形式的对抗都构成”暴力袭击”,一般性的拉扯、纠缠、言语侮辱等,如果尚未达到暴力袭击的程度,可能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或治安违法。是否属于暴力袭击,应结合行为的强度、手段、对民警人身安全的威胁程度综合判断。

行为类型是否属于暴力袭击
殴打、踢打、撕咬一般属于
强力推搡、撞击视强度判断
一般拉扯、纠缠一般不属于
言语辱骂、威胁不属于

四、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

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存在密切联系,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方式与对象。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方式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象泛指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袭警罪的行为方式限定为”暴力袭击”,对象限定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当行为人以暴力袭击方式抗拒民警执法时,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属于法条竞合,应当以袭警罪这一特别规定定罪处罚。

比较项袭警罪妨害公务罪
行为方式暴力袭击暴力、威胁
行为对象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定刑相对更重较轻
竞合处理特别法优先适用

五、袭警罪的基本犯与加重情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分为两个量刑档次。基本犯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加重情节为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情节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手段的特殊危险性(枪支、管制刀具、机动车撞击)和对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

量刑档次适用情形法定刑
基本犯暴力袭击民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加重情节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车撞击,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袭警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袭警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仍故意实施暴力袭击。实务中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身份,若行为人确有合理理由不知对方是警察(如便衣执法未表明身份),可能影响故意认定;二是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在依法执行职务,若执法行为明显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和行为的正当性可能影响定罪。辩护中应当仔细审查行为人的主观认知状态。

认定要素审查内容
明知身份是否明知对方是警察
明知执法是否明知在依法执行职务
执法合法性执法行为是否合法
主观心态故意、过失或意外

七、袭警罪法定刑与量刑情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时应当综合考量暴力程度、是否造成民警受伤、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否认罪认罚、是否取得谅解、是否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公正裁量刑罚。

量刑要素内容
基本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加重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酌定从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偶犯
酌定从重手段恶劣、造成伤害、聚众抗拒

八、辩护要点与策略

办理袭警案件,辩护人应当重点审查:一是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包括执法主体、程序、依据是否合法,这是认定”依法执行职务”的前提;二是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身份及执法状态,主观故意是否成立;三是行为是否达到”暴力袭击”的程度,是否仅属一般拉扯对抗;四是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或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事由;五是是否存在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宽情节。

辩护要点审查方向
执法合法性主体、程序、依据
主观故意是否明知身份与执法
行为程度是否达到暴力袭击
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量刑情节自首、认罪认罚、谅解

九、律师提示

  1. 袭警罪规制的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
  2. 犯罪对象限于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执法须合法。
  3. 本罪与妨害公务罪存在法条竞合,应以袭警罪特别规定定罪。
  4.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车撞击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涉嫌袭警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从执法合法性、主观故意、量刑情节等方面依法辩护。

如有关于袭警罪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王吉成律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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