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行贿罪认定与辩护要点

王吉成

执业律师

行贿罪如何认定?与单位行贿如何区分?本文详解行贿罪的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与辩护策略。

引言

行贿罪是与受贿罪相对应的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被严厉打击。了解行贿罪的认定标准和辩护要点,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刑事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要素说明
给予财物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违反国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财物

(二)主观要件

行贿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财物的故意。

(三)“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类型说明
非法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利益
不当竞争优势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违反程序获取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利益
不确定利益对不确定的利益通过行贿使其确定化

二、行贿罪的数额标准

(一)入罪标准

情形标准(参考)
一般行贿三万元以上
索贿后行贿不受数额限制
向多人行贿累计计算
特定领域行贿可能降低入罪标准

(二)量刑标准

情节法定刑
一般情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加重情节

情形说明
向多人行贿向三人以上行贿
累计数额巨大行贿数额累计巨大
索贿后行贿因被勒索而行贿
特定领域在重点领域行贿
造成严重后果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三、与相关犯罪的区分

(一)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

区别要点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主体个人单位
利益归属个人利益单位利益
决策方式个人决定单位决策
量刑较重较轻

(二)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区别

*对象不同.行贿罪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人员。

*量刑不同.行贿罪量刑更重。

(三)与被勒索给予财物的区分

被勒索情况下给予财物,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四、从宽处理的规定

(一)法定从宽情形

情形处理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配合调查受贿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可以构成立功
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二)从宽的限度

从宽处理不等于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从宽及从宽幅度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五、辩护要点

(一)无罪辩护

辩护方向说明
未谋取不正当利益所谋取的是正当利益
被勒索给予财物因被勒索而给予财物
正常人情往来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
数额未达标准行贿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
未实际给予仅有行贿意图未实际给予

(二)利益性质辩护

*合法利益.所谋取的利益属于合法利益。

*合法权益.主张的是自身的合法权益。

*正当程序获取.通过正当程序可能获取的利益。

*无竞争优势.未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三)数额辩护

*部分属于正常馈赠.部分财物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

*累计计算异议.对累计计算的方式有异议。

*实物折价争议.对实物价值的认定有异议。

*未实际交付.部分财物未实际交付。

(四)量刑辩护

辩护方向说明
主动交代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
配合调查积极配合调查
检举立功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表现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
初犯系初犯

六、企业合规建议

措施说明
反腐败制度建立企业反腐败合规制度
商业行为准则制定清晰的商业行为准则
审批流程严格大额支出的审批流程
合规培训定期开展合规培训
举报机制建立内部举报机制

七、律师建议

行贿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以及给予财物行为的性质认定。律师应当重点审查所谋取利益的正当性、给予财物是否属于正常交往行为,对于被勒索给予财物且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案件积极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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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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