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认定与辩护要点

王吉成

执业律师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如何认定?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本文详解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与辩护策略。

引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该罪在网络时代适用日益广泛,了解其认定标准对于网络言论的刑事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要素说明
行为方式编造并传播或明知虚假仍传播
信息内容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传播渠道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
危害结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二)四种信息类型

类型说明
险情虚假的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信息
疫情虚假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灾情虚假的灾害损失信息
警情虚假的治安刑事案件信息

二、量刑标准

情节法定刑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分

区别要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
行为方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多种行为方式
信息内容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不限
侵害客体社会秩序公共秩序

四、辩护要点

(一)无罪辩护

辩护方向说明
信息非虚假传播的信息基本属实
不属于四类信息信息不属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未严重扰乱秩序未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不明知是虚假信息不知道信息是虚假的
属于正常言论属于正常的言论表达

(二)量刑辩护

辩护方向说明
已删除信息已主动删除虚假信息
发布澄清声明已发布澄清道歉声明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
自首主动投案
初犯系初次犯罪

五、律师建议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的辩护重点在于信息是否确实虚假以及是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律师应当重点审查传播的信息是否确实为虚假信息、信息是否属于法定的四种类型、是否确实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于信息基本属实或未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积极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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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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