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声音权的法律保护与侵权认定

王吉成

执业律师

AI换声、声音模仿侵权吗?本文依据《民法典》第1023条,详解声音权的法律属性、保护方式、参照适用肖像权规则及维权救济路径。

引言

随着人工智能与语音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AI换声、声音模仿、语音诈骗等现象日益增多,声音的法律保护问题凸显。声音承载着自然人的个性特征与人格利益,擅自录制、使用、模仿他人声音可能侵害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明确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纳入人格权编,参照适用肖像权的有关规定,确立了声音权的法律保护规则。准确理解声音权的法律属性、保护方式与侵权认定,对于保护人格权益、应对技术挑战至关重要。本文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梳理声音权的法律保护规则。

一、声音权的法律依据

声音权保护规定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该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是我国民事立法首次以基本法形式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声音参照肖像权保护,意味着声音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权益。这一规定回应了数字时代声音保护的现实需求。

项目内容
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
保护方式参照适用肖像权规定
权利性质独立人格权益
立法背景回应AI换声等技术挑战

二、声音权的法律属性

声音权是自然人对其声音享有的人格权益。声音具有人格属性,是识别特定自然人的重要特征,承载着主体的人格利益。同时,声音又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如播音员、歌手、配音演员的声音具有商业利用价值。声音权兼具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的双重属性,与肖像权、姓名权类似。权利人对其声音享有录制、使用、公开、许可等权能,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声音权专属于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声音权。

属性要素内容
权利主体自然人
人格属性识别主体的个性特征
财产属性具有商业利用价值
权能内容录制、使用、公开、许可

三、声音权的保护方式

由于声音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规定,肖像权的保护规则基本适用于声音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这一规则,未经声音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录制、使用、公开、伪造他人声音,AI换声、声音合成等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声音的行为受到规制。

保护规则内容
禁止伪造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伪造声音
禁止擅自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
参照依据肖像权保护规则
典型侵权AI换声、声音模仿牟利

四、声音权的合理使用

参照肖像权的合理使用规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若干可以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这些情形同样适用于声音。例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权利人已经公开的声音;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声音;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声音;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声音等。合理使用无需经权利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合理使用情形适用条件
个人学习、研究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声音
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使用
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必要范围内
公共环境展示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

五、AI换声与声音模仿的侵权认定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AI换声、声音克隆成为可能,也带来新的侵权风险。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AI技术合成、模仿他人声音并用于商业用途、诈骗、恶搞等,属于侵害声音权的行为。即使未直接使用原始录音,只要合成声音具有可识别性、能让公众联想到特定自然人,并用于贬损或牟利,也可能构成侵权。实务中,判断是否侵权需综合考虑声音的可识别性、使用目的、是否经许可、是否造成损害等因素。

认定要素判断内容
可识别性声音能否识别特定自然人
是否经许可未经许可原则上侵权
使用目的商业用途、诈骗、恶搞
损害后果是否贬损或造成损失

六、声音的商业许可使用

具有商业价值的声音(如明星、播音员的声音)可以通过许可方式获得商业利用。《民法典》对人格权要素的许可使用有明确规定,如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至一千零二十一条关于姓名权、肖像权许可的规则,参照适用于声音。声音权人可与相对人订立声音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使用范围、方式、期限和报酬。当事人对声音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声音权人的解释,体现对人格权益的倾斜保护。

许可要素内容
许可方式订立声音许可使用合同
约定事项使用范围、方式、期限、报酬
解释规则有争议时有利于声音权人
适用参照姓名权、肖像权许可规则

七、声音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侵害声音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受害人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请求权。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侵权人因此获利的,权利人可请求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参照肖像权规定,对侵害声音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权利人还可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形下)。

责任方式适用情形
停止侵害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偿损失造成财产损失或侵权获利
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八、声音权维权与证据保全

声音权维权中,及时固定证据至关重要。由于网络声音内容易被删除、传播迅速,权利人应当第一时间采取录音、录屏、保存链接、网页公证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取证内容包括侵权声音内容、发布平台与账号、发布时间、传播范围、使用目的、是否牟利等。对于AI合成声音,还可申请技术鉴定以确认合成来源。完整的证据链是追究侵权责任的基础,必要时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侵权。

维权环节具体措施
证据保全录音、录屏、公证
取证内容侵权内容、账号、时间、范围
技术鉴定确认AI合成来源
及时救济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九、律师提示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确立了对自然人声音的法律保护。
  2. 声音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规定,禁止擅自录制、使用、伪造他人声音。
  3. AI换声、声音模仿未经许可用于商业或贬损目的,构成侵权。
  4. 具有商业价值的声音可通过许可使用合同获得合法利用。
  5. 声音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保全证据并咨询律师依法维权。

如有关于声音权保护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王吉成律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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