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如何订立与生效?本文详解《民法典》第1133-1138条共同遗嘱的概念、要件与法律效力。
引言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处分个人财产的重要方式。共同遗嘱是两个或多个被继承人共同订立的遗嘱,其法律效力与单独遗嘱相比有特殊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遗嘱的形式、内容及效力作了规定。本文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梳理共同遗嘱的有效要件与法律效力。
一、遗嘱概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项目 | 内容 |
|---|---|
| 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
| 性质 | 单方法律行为 |
| 内容 | 处分个人财产 |
| 效力 | 死后生效 |
二、共同遗嘱的概念
共同遗嘱是两个或多个被继承人(通常是夫妻)共同订立的遗嘱,对共同财产作出处分的意思表示。
| 项目 | 内容 |
|---|---|
| 主体 | 两个以上遗嘱人 |
| 方式 | 共同意思表示 |
| 内容 | 通常涉及共同财产 |
| 法律地位 | 我国原则上不予承认 |
三、共同遗嘱的形式
根据《民法典》,遗嘱形式包括:
- 自书遗嘱(§1134)
- 代书遗嘱(§1135)
- 打印遗嘱(§1136)
- 录音录像遗嘱(§1137)
- 口头遗嘱(§1138)
- 公证遗嘱(§1139)
但共同遗嘱作为一种特殊形式,原则上应由各遗嘱人共同订立并签字。
四、共同遗嘱的争议
| 观点 | 内容 |
|---|---|
| 肯定说 | 承认共同遗嘱 |
| 否定说 | 原则上不承认共同遗嘱 |
我国司法实践与学说主流认为,原则上不承认共同遗嘱,但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共同意思表示对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安排,例如夫妻可以相互遗赠对方。
五、共同财产约定的替代方式
实践中,夫妻可采用其他方式实现共同财产处分意志:
| 方式 | 内容 |
|---|---|
| 相互遗嘱 | 各自订立遗嘱,相互遗赠对方 |
| 共同财产分割约定 | 约定共同财产分割方式 |
| 一方处分 + 共同意思 | 一方遗嘱表示共同处分 |
| 共同遗赠扶养 | 共同遗赠扶养协议 |
六、共同遗嘱有效要件
虽然我国不承认共同遗嘱,但共同处分行为的有效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 要件 | 内容 |
|---|---|
| 遗嘱人合格 | 各遗嘱人有立遗嘱的能力 |
| 意思表示真实 | 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
| 形式合法 | 符合法定遗嘱形式 |
| 内容合法 |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七、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
| 情形 | 效力 |
|---|---|
| 不承认 | 共同遗嘱不受法律保护 |
| 单方撤回 | 任一方可单独撤回 |
| 死亡先后 | 后死方遗嘱人生前的遗嘱可独立生效 |
| 财产性质 | 个人财产部分可单独处理 |
八、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共同遗嘱人中的一方撤回或变更的,可能影响共同遗嘱的效力。
| 情形 | 处理 |
|---|---|
| 单方撤回 | 可撤回自己的部分 |
| 单方变更 | 可变更自己的部分 |
| 与他人冲突 | 视为对相关内容的撤回 |
九、共同遗嘱与夫妻财产约定的区别
| 区分要点 | 共同遗嘱 | 夫妻财产约定 |
|---|---|---|
| 性质 | 关于死后处分 | 关于婚姻存续财产 |
| 时间 | 生前处分死后生效 | 婚姻存续期间生效 |
| 内容 | 死后财产归属 | 婚姻财产所有 |
| 形式 | 遗嘱形式 | 一般协议形式 |
十、实务处理要点
| 要点 | 内容 |
|---|---|
| 形式选择 | 一般建议夫妻分别订立遗嘱 |
| 财产分割 | 可约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 |
| 撤销变更 | 注意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
| 法律效力 | 严格按民法典遗嘱形式执行 |
| 律师参与 | 重大财产处分建议律师参与 |
十一、律师提示
- 我国原则上不承认共同遗嘱,建议夫妻分别订立遗嘱。
- 遗嘱形式多样,应严格按民法典规定的形式订立。
- 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 共同财产处分可采用分别遗嘱、相互遗赠等方式实现。
- 重大财产处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嘱效力。
如有关于共同遗嘱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王吉成律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