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认定与辩护要点

王吉成

执业律师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如何认定?本文详解《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构成要件、公诉程序、与寻衅滋事罪的衔接及辩护要点。

引言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其名誉荣誉事关社会公共利益与民族情感。近年来,网络上时有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言论出现,引发社会强烈愤慨。《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英烈名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专属刑法工具。本文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梳理本罪的认定与辩护要点。

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概念与立法背景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指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项目内容
法条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修正案来源《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施行时间2021年3月1日
保护法益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及社会公共利益

立法之前,对侮辱英烈行为多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罪设立后,此类行为有了专属罪名,规制定位更为精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36号仇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为本罪适用提供了重要指引。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他人实施本罪行为而提供帮助的,亦可能构成共犯。

2.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权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区别于一般名誉权保护,本罪特别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3.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行为方式:

行为方式具体表现
侮辱以暴力、辱骂、贬损等方式侵害英烈名誉
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英烈荣誉
其他方式侮辱性图片、视频、恶搞、亵渎纪念设施等

4. 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英雄烈士仍实施侵害其名誉荣誉的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关键要素的认定

1. “英雄烈士”的范围

英雄烈士通常指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牺牲,并被依法评定为烈士或被确认为英雄人物的人员。既包括近代以来的革命英烈,也包括和平年代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牺牲的英雄。

2.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

本罪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要件。判断标准包括是否引发公众愤慨、是否伤害民族情感、是否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

3. “情节严重”的判断

考量因素说明
传播范围阅读量、转发量、影响范围
手段恶劣恶意编造、反复实施、组织化传播
后果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英烈亲属严重精神损害
对象多名英烈、重大历史事件英烈
主观恶性谋利目的、屡教不改

四、与相关犯罪及程序的界限

区分情形处理
与寻衅滋事罪本罪设立后,侵害英烈行为优先适用本罪
与侮辱罪、诽谤罪本罪为公诉罪名,保护公共利益
与民事责任可同时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侵害在世英雄人物名誉一般按侮辱罪、诽谤罪处理

本罪为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无需被害人自行告诉,这区别于一般侮辱罪、诽谤罪的自诉程序。

五、辩护要点

辩护方向具体内容
对象不属于英烈涉案人物未被依法评定为烈士或确认为英雄
主观不明知不知晓对象为英烈,或对言论性质认识错误
情节轻微传播范围小、及时删除、影响有限,达不到”情节严重”
未损害公共利益言论未引发公众愤慨或不良社会影响
言论性质属正常学术讨论、历史研究,非侮辱诽谤
证据与程序关注电子数据取证、点击量统计的合法性

六、量刑标准

量刑档次适用情形刑罚
基本档情节严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法定刑为单档量刑,具体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被告人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消除影响等情节的,可依法从轻处罚。

七、律师提示

  1. 本罪涉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辩护应注重情理法结合。
  2. 及时删除不当言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有助于从宽处理。
  3. 注意区分言论自由与侮辱诽谤的边界,学术研究一般不构罪。
  4. 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点击量统计方法是辩护重点。
  5. 网络平台应落实内容审核责任,防范本罪风险。

如有侵害英烈名誉案件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王吉成律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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