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如何维权?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怎么办?本文结合民法典系统分析高空抛物侵权的法律适用和维权路径。
引言
高空抛物是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高空抛物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作出了系统规定,加大了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准确理解高空抛物侵权的法律责任,对于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空抛物的常见情形
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的情形多种多样。第一,抛掷物品。故意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如酒瓶、垃圾、刀具等。第二,坠落物品。因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等发生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第三,物品跌落。从建筑物内摆放的物品因自然原因跌落造成损害。第四,建筑物附属物脱落。建筑物附属的瓷砖、墙皮、玻璃等脱落造成损害。第五,意外事故。因意外事故导致物品从高处跌落造成损害。
二、高空抛物侵权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些规定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高空抛物案件的责任承担
第一,具体侵权人的责任。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第二,可能加害人的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是指建筑物内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的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形包括:事故发生时不在建筑物内;物品并非从自家抛出等。第三,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建筑物所有人的责任。建筑物所有人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常见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查、设置警示标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协助调查取证等。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存在明显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五、受害人的维权路径
第一,证据固定。受害人应当及时拍照、录像,保存事故现场证据;申请物业、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监控录像;申请证人作证。第二,公安机关报案。受害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高空抛物事件进行调查。第三,物业协调。受害人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与可能加害人之间的赔偿事宜。第四,民事诉讼。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侵权人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具体侵权人或可能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刑事控告。对于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受害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
六、高空抛物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高空抛物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受害人举证——受害人应当举证证明损害事实、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第二,可能加害人反证——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张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第三,物业责任——受害人主张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的,应当举证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四,举证责任倒置——在特定情形下,建筑物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七、损害赔偿范围
高空抛物案件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八、结语
高空抛物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严惩。受害人遭遇高空抛物损害时,应当及时固定证据、报案、维权,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