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伪造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典型案例剖析

王

王吉成

执业律师

伪造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典型案例有哪些裁判要旨?依《刑法》第206条及法释〔2024〕4号,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的可入罪。本文以典型案例剖析裁判要旨。

引言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存在适用上的明确界限。准确把握本罪的法律依据、构成要件、数额标准、与相近罪名界限、典型情形与辩护方向,是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本文结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2024年3月20日施行),以典型案例剖析裁判要旨。

一、本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条件。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2. 主观条件。故意,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伪造或者出售。
  3. 客观条件。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数额条件。数量较大方可入罪。

三、“伪造”的认定

  1. 概念。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仿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式样、图案、防伪特征等,非法制作假发票的行为。
  2. 伪造对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均属于本罪对象。
  3. 印制技术。伪造包括完全仿造与变造真票两种形态。
  4. 伪造并出售。伪造后又出售的,按伪造论,从重处罚。

四、“出售”的认定

  1. 概念。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偿转让假票。
  2. 出售对象。向购买者转让假票所有权。
  3. 出售数量。以实际出售的份数、票面额累计计算。
  4. 既遂标准。出售方交付假票或者购票方支付对价即可认定既遂。

五、入罪与量刑标准

依法释〔2024〕4号及既有规定:

  1. 入罪(数量较大):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
  2. “数量巨大”(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
  3. “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伪造并出售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100万元以上;或者给国家税款造成实际损失50万元以上。

六、与相近罪名的界限

  1. 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是无票虚开;伪造是仿造真票再使用。伪造后又虚开的,从一重罪论处。
  2. 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是取得真票;本罪是取得假票。
  3. 与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持有是占有状态;本罪是伪造或者出售行为。
  4. 与骗取出口退税罪。骗取退税是利用虚开的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本罪是伪造出售假发票。
  5. 与逃税罪。逃税是纳税人欺骗税务机关少缴税款;本罪是伪造、出售假发票。

七、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被告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份,票面额累计60万元。

法律分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票面额巨大,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处理结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被告人从他人处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售,票面额累计80万元,违法所得5万元。

法律分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票面额巨大,构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处理结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案例三】伪造并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被告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份并对外销售,票面额累计500万元,致国家税款被骗150万元。

法律分析:伪造并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致税款被骗,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处理结果: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八、辩护要点

  1. 主观明知之辩。审查是否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伪造或者出售。
  2. 伪造行为之辩。审查是否真正实施了伪造行为;鉴定程序是关键。
  3. 出售行为之辩。审查是否真正实施了出售行为及出售数量。
  4. 数额之辩。审查份数与票面额是否达到入罪及加重标准。
  5. 与虚开专票界限之辩。审查是伪造出售还是虚开。
  6. 单位犯罪之辩。审查是否系单位决策并实施。
  7. 认罪认罚之辩。自愿认罪认罚、补缴税款的可以依法从宽。

九、合规建议

  1. 发票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取得、保管应当依法进行。
  2. 鉴别真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通过税务系统验证真伪。
  3. 内部审核。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检查。

十、典型情形与提示

实务中以下情形需注意:一是伪造与出售可能构成独立的两种行为;二是致税款被骗数额是加重情节;三是涉案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地提出辩护意见。提示:江西吉安地区稳步推进税收征管秩序治理。涉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及时、全面地提出辩护意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结语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典型案例反映了税收征管秩序的裁判规则。准确把握伪造与出售认定、数额标准与相近罪名界限,是有效辩护的关键。涉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及时、全面地提出辩护意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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