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帮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与辩护

王吉成

执业律师

帮信罪情节特别严重如何认定?《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二档三至七年有期徒刑,需结合数额、次数、后果综合判断。本文解析情节特别严重认定与辩护。

引言

帮信罪分两档量刑:基本刑三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直接关系被告人量刑档次,是辩护的重要战场。本文结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司法解释,解析帮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规则与辩护要点。

一、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2年刑法修正后增设第二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规定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情形

根据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情节特别严重主要包括:

  1. 数额特别巨大。支付结算金额为入罪标准的十倍以上(即200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为入罪标准的十倍以上(即5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

  2.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如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3. 多次实施。两年内多次实施帮信行为,且数额累计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4. 组织多人实施。组织、指挥多人共同实施帮信行为,且数额特别巨大。

  5. 拒不交代去向。掩饰、隐匿资金去向,拒不配合调查,情节严重。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标准

依司法解释,结合帮信罪入罪标准的倍数关系:

  1. 支付结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即入罪标准20万元的十倍)。

  2. 违法所得。达5万元以上的(即入罪标准1万元的五倍,或综合考虑数额特别巨大情形)。

  3. 投放广告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即入罪标准5万元的十倍)。

四、情节特别严重的辩护要点

  1. 数额计算之辩。审查支付结算金额的计算依据,剔除与犯罪无关的金额,避免虚高。

  2. 数额降档之辩。对数额刚达特别巨大标准的,通过剔除虚高部分、主张未遂等,争取降至基本刑档次。

  3. 主观明知之辩。审查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主张缺乏主观要件。

  4. 关联性之辩。审查支付结算金额与上游犯罪的关联性,未流入犯罪资金的应剔除。

  5. 共犯地位之辩。在共同犯罪中,主张从犯地位,依法从轻、减轻。

  6. 后果之辩。审查被帮助对象犯罪后果的认定依据,避免不当加重。

  7. 立功之辩。争取揭发他人犯罪、协助抓捕的立功情节,依法从轻、减轻。

五、典型情形与提示

实务中以下情形需注意:一是同一账户为多个对象提供帮助,应分别审查数额;二是支付结算金额中包含正常经营流水的,应剔除;三是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应当有充分证据支持。提示:帮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辩护应当紧扣数额计算、主观明知、关联性审查,对数额刚达特别巨大标准的,积极争取降档辩护,对已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争取从犯认定、立功、自首等从宽情节。

六、结语

帮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以数额、后果、次数为核心。准确把握200万元支付结算、50万元广告资金等数额标准,是有效辩护的关键。涉案时应及时委托律师,全面审查证据,争取降档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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