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工程款结算争议

王吉成

执业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款如何结算?工程量有争议怎么办?实际施工人如何维权?本文深度解析建工合同纠纷中的工程款结算问题。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民商事案件中最为复杂的案件类型之一,其中工程款结算争议又是纠纷的核心焦点。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参与方多、技术性强,工程款的计算往往涉及工程造价鉴定、工期延误责任、质量缺陷扣款等大量专业问题。了解建设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则,对于维护施工方和建设方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

一、工程款结算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核心内容适用要点
《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规则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工程款结算的具体规则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的计算标准作为造价鉴定的参考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结算程序和时限要求规范结算流程

二、常见的工程款结算争议

(一)工程量争议

工程量是计算工程款的基础。实践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等原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往往存在差异。工程量争议的焦点通常集中在以下方面:

合同内工程量的确认。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结合实际施工记录确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应当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现场签证应当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签字确认。

隐蔽工程的确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由施工单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记录。

(二)计价方式争议

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固定价格。合同约定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除合同约定的调整情形外,不作调整。这种方式的风险在于,如果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差异较大,固定价格可能导致显失公平。

可调价格。合同约定工程价格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这种方式更加灵活,但也更容易产生争议。

成本加酬金。工程价格按照实际成本加上约定比例的酬金计算。这种方式对发包人的风险较大,实践中采用较少。

(三)工程质量争议

工程质量问题是发包人拒付或少付工程款的常见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但是,如果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责任。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工期延误争议

工期延误可能导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承包人则可能以不可抗力、发包人原因等理由进行抗辩。工期延误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的工期、实际施工进度、延误的原因和责任归属等因素。

三、实际施工人的特殊保护

(一)实际施工人的概念

实际施工人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下,实际进行了工程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实际施工人通常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

(二)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请求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这一规定为实际施工人提供了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途径,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的特殊权利,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承包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逾期则丧失该权利。

四、工程款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工程造价鉴定

在工程款纠纷中,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通常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按照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也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不能随意启动。

(二)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实践中,工程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者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

(三)财产保全

承包人在提起工程款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对发包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发包人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五、律师提示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法律、财务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建议施工方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注意保存施工日志、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往来函件等资料,为工程款结算做好证据准备。遇到工程款纠纷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由律师协助进行工程款结算谈判或诉讼维权。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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