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与有过失(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

王吉成

执业律师

与有过失如何适用?本文详解《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规则、被侵权人过错对责任的影响与减轻幅度。

引言

侵权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时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此时若令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有失公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确立了”与有过失”(又称过失相抵)规则,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文依据该规定,梳理与有过失规则的适用。

一、与有过失的概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一规则又称过失相抵。

项目内容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规则性质责任减轻规则
适用对象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法律后果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二、构成要件

要件内容
被侵权人有过错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
同一损害针对同一损害
因果关系被侵权人过错与损害有因果联系
侵权人责任成立侵权人本应承担责任

与有过失规则的适用,以侵权人本应承担责任为前提,被侵权人的过错仅起减轻作用。

三、“同一损害”的认定

与有过失要求被侵权人的过错针对的是同一损害。

情形处理
同一损害的发生适用与有过失
同一损害的扩大适用与有过失
不同损害不适用

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的过错和对损害扩大的过错,均可适用与有过失规则。

四、被侵权人过错的类型

过错类型说明
故意被侵权人明知会受损仍实施
重大过失被侵权人疏忽大意,未尽一般人注意义务
一般过失被侵权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影响减轻侵权人责任的幅度。被侵权人故意的,可能大幅减轻甚至免除侵权人责任(视具体情形)。

五、减轻责任的考量因素

因素说明
过错程度双方过错轻重比较
原因力双方行为对损害的原因力大小
损害性质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法律特别规定部分情形有特别规定

法院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减轻的幅度,而非简单地按比例划分。

六、与相关规则的区别

区分要点与有过失受害人故意自甘风险
受害人状态有过错(故意或过失)故意自愿参加风险活动
效果减轻责任可免除责任参加者免责
适用各类侵权各类侵权文体活动

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1174条),这是比与有过失更严格的规则。

七、特殊情形的处理

情形处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适用与有过失,由监护人承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视其识别能力认定过错
工伤工伤保险一般不因受害人过错减免
高度危险责任受害人故意可免责,重大过失可减轻

八、律师提示

  1. 与有过失适用于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情形。
  2. 被侵权人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减轻幅度视过错程度与原因力。
  3. 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适用与有过失。
  5. 高度危险等特殊侵权有特别规定,注意适用。

如有与有过失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王吉成律师。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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