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

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与赔偿标准详解

王吉成

执业律师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认定?赔偿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本文详解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与赔偿标准。

引言

“发生医疗损害纠纷后如何认定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时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条件和赔偿标准,对于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概念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专业性。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

复杂性。医疗损害涉及医学、法律等多方面问题,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比较复杂。

过错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限额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有一定的限额和标准,不是所有损害都能获得赔偿。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无过错责任。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三、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实施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损害事实.患者受到了人身损害,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以及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

因果关系。医疗违法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的损害是由医疗行为造成的。

主观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在医疗损害责任中,主要是过失。

四、病历资料的保存与封存

病历书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书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病历保管。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不得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病历封存。发生医疗纠纷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申请。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主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鉴定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
  • 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 医学影像学资料(X光片、CT片、MRI片等)
  • 其他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六、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与标准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护理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费。患者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患者精神损害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七、医疗损害争议的解决途径

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医疗损害争议。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调解.医患双方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仲裁。医患双方在医疗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

诉讼.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律师提示

医疗损害责任涉及复杂的医学和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患者:

  • 分析案件情况,确定维权策略
  •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
  • 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书
  • 代表患者与医疗机构协商
  • 代表患者申请调解或仲裁
  • 代表患者提起诉讼

如有医疗损害责任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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