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程序

王吉成

执业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如何衔接?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确定?衔接中需要注意什么?本文详解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程序。

引言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如何衔接?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确定?衔接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争议的处理实行仲裁前置制度,即先仲裁、后诉讼。了解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程序,对于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以下特征:

强制性.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经过仲裁。

专业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便捷性.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审理期限较短。

免费性.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一般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争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争议.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特殊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一)申请仲裁

申请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材料.

  • 仲裁申请书
  • 身份证明
  • 相关证据材料
  • 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仲裁

受理审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受理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三)开庭仲裁

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开庭通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庭参加仲裁。

(四)仲裁裁决

裁决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裁决效力.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劳动争议诉讼的提起

(一)起诉条件

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逾期未决.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起诉方式

提交起诉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交纳诉讼费.原告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提交证据.原告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三)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要点

(一)时效衔接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诉讼时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诉讼中断.仲裁申请后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证据衔接

仲裁证据的提交.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提交的证据,在诉讼阶段可以直接使用。

新证据的提交.当事人在诉讼阶段可以提交新证据,但应当说明理由。

证据保全.在仲裁和诉讼阶段,都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三)裁决衔接

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的审查.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可能维持、撤销或者重新仲裁。

裁决的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七、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一)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二)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仲裁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律师在劳动争议中的作用

(一)提供法律咨询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律咨询。

(二)代理仲裁

代理当事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维护当事人权益。

(三)代理诉讼

代理当事人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维护当事人权益。

(四)协助和解

协助当事人进行和解谈判,争取争议的友好解决。

九、劳动争议处理的注意事项

(一)时效问题

及时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应当及时申请。

及时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二)证据问题

及时收集证据.当事人应当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证据保全.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三)策略问题

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制定适当的维权策略.根据案件情况,制定适当的维权策略。

十、律师提示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

  • 分析案件情况
  • 选择维权方式
  • 申请劳动仲裁
  • 提起劳动诉讼
  • 参加庭审活动
  • 维护合法权益

如有劳动争议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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